唱响“3·15”质量诚信承诺的“强音” 奋力争先全面开展提升行动
阅读次数:正在读取 /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18-04-03 /【字体:大 中 小】
东风夜放花千树,今年春色胜常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在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的支持下,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携手华为、格力、长虹、小米、名臣健康、红九九等2000家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开展“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坚持质量第一,抓好质量提升; 坚守质量诚信,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主任、质检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柯振权表示,为督促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的切实履责并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和质量诚信查验,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协助企业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改善用户体验,激发消费潜能,质检协会将持续大力引导企业广泛使用具有防伪、物流、互动分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3·15”活动专用标识,切实协助企业赢得消费者对品牌和产品更多的信任和认可,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安心消费、放心消费的信心,提高优质产品的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优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柯振权强调,2018年是质检系统开展三年质量提升行动的第一年,按照质检总局对2018年相关工作的部署和安排,质检协会将对所有承诺企业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在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书面证明证书,切实方便广大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宣传并接受消费者的直接监督,畅通消费者投诉和企业沟通的渠道,有效助力“质量提升行动年”各项目标的实现。
同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将在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中,特别树立100家“全国百佳质量诚信标杆示范企业”,由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在2018年度进行专项跟踪,引导广大企业大力提升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坚持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不断强化质量诚信意识,不断追求卓越、提质增效,不断增强质量竞争力,为建设质量强国,为健全完善质量社会共治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质量诚信示范标杆作用,增强全社会质量诚信意识。
据质检协会官方网站中国质量网总编刘丽介绍,广大企业在本次活动中的承诺既包括客观、科学、规范地对遵守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要求的承诺,也包括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档案的承诺;严格关键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的质量责任承诺,还包括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的承诺及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等内容。
源于:中国质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