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八大措施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阅读次数:正在读取 /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19-08-16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璇)
2019-08-16 01:13:02 乌鲁木齐晚报
即日起至11月底,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疆范围内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通过落实八大措施,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八大措施分别是:大力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营造良好准入环境;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网络虚假宣传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及传销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维护公平交易市场秩序;强化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加强事中事后和精准监管;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环境;依法打击其他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根据自治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8个成员单位将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手段,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网站,及时公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基础信息和各部门履职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监管执法信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联合惩戒。
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儿童和学生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建立健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商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机制。
在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方面,将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做好亮照、亮证、亮标工作。对伪造企业名称和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和无证无照经营、缺乏资质经营依法进行查处。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高建东说,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落实“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监管理念,不断增强部门间、层级间、区域间、政企
间的监管协作,针对消费投诉举报集中的问题,加强治理,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新疆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