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科院获誉自治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阅读次数:正在读取 /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21-01-13 /【字体:大 中 小】
本网讯(通讯员蔡玲俐)近日,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荣获自治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多年来,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把厂务公开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把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一是重点发挥职代会主体作用。多年来,新疆建科院坚持年度目标制定与分解、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党政领导述职述廉情况等向职代会报告;提案工作及落实情况、职工奖惩规定、薪酬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措施等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充分保障了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也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参与科研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搭建了平台;二是推进企务公开全面落实,提高工作透明度。下属各科研生产单位能够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企务公开。如:勘测岩土事业部2020年承接的新疆大学新校区地基处理项目,工期紧、任务重,项目部为了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采用公开透明的民主管理模式,率先组织大家民主编制项目策划书,为工程施工全面有序实施、充分识别各项风险、圆满实现院管理目标及提升项目管理标准化水平奠定了有力基础。该项目成本管理也取得优异成绩,项目回款率和利润率创造了历年同类项目之最,荣获中建新疆建工“红旗班组”荣誉称号。三是重点落实职工评议制度。新疆建科院坚持把职工的知情权和满意度作为考量企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标,设立了灵活的信息反馈渠道,积极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金点子)征集和评选活动,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年度内开展不少于2次技能竞赛活动,确保满意度达到85%以上。
通过推进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强化了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的经营管理,规范了领导干部行为,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了企业生产的发展和科技进步,为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内部环境,同时为企业发展和“十四五”发展规划开好局、起好步营造了良好的民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