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协等四部委《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阅读次数:正在读取 /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14-08-27 /【字体:大 中 小】
新科协发【2014】4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协,各地州市科协、自治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现将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4〕5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精心策划,周密实施,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认真开展好2014年全国科普日本地区、本单位系列科普活动,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请按照有关要求汇总本系统2014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于8月1日前将电子版报自治区科协(《通知》中附件1)。
二、请积极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中小学、大专院校学生及各族干部群众,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现代多媒体参与全国科普日网络在线相关活动。自治区科协将在官网及时发布相关的操作指引。
三、请各地州市科协于8月底前报送1-2名已获全国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宣传或工作视频(格式:MP4、AVI、MPG、MOV;分辨率:720×576以上;时间不少于5分钟)至自治区科协。
四、活动结束后,请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以及“2014年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2014年全国科普日优秀网络在线活动推荐表”、“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通知》中附件2、3、4)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科协科普部联系人:张又丹 张广平
电话:0991-6386024
电子邮箱:xjkxkpb@126.com附件: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4〕55号)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