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科技与装备处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2日今日点击率:12次 | 总点击率:1505次 字体: 大 中 小
新经信科装〔2016〕17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财政局,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财政局,自治区各有关行业管理办公室,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企[2010]164号)精神,自治区经信委、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和编制2016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计划。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引导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有色、化工、制造业、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企业推广使用高端装备、新技术、新工艺,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推进产学研结合,积极支持开发高压并网控制逆变器、分布式发电系统等关键技术;推进聚光发电、薄膜发电和建筑一体化等太阳能发电技术;积极研发100公斤以上蓝宝石制造技术,大力研发铜、铝基、铍基、硅基和锂电池材料,提升有色金属材料附加值;支持民族药、生物药发展。具体支持如下:
(一)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贷款贴息):围绕提高企业核心关键技术、工艺和重大新产品的开发,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开发专项必须与国内高校、科研单位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协议),优先支持自治区认定的产学研联合开发示范基地申报项目。
(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补助):围绕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平台建设,实施工业强基、绿色制造、质量提升建设,加大引入先进技术、自有技术创新培育及成果产业化的项目。专项申报单位必须是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三)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企业创新成果奖励(奖励):主要技术水平达到区内领先水平以上,扩大向西出口,促进企业增强竞争力,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具体奖励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执行。
二、支持方式
项目支持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奖励三种方式。
(一)贷款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贴息率高于银行实际贷款利率,最高贴息金额不高于50万。贷款贴息项目以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底,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申请财政贷款贴息的项目必须提供与申报项目相关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资金到位凭证、企业定期付息凭证等。
(二)补助采取无偿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
(三)优秀新产品奖励为2015年度新产品,奖励分为三个等级,奖励额度分别为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单个企业申报数目最多不超过三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达到区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对产业技术升级,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具有积极作用,项目资金已落实(包括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等)。
(三)项目属工业性试验(产业化)阶段,纯研究类项目不予支持。
(四)企业承担的创新项目在实施期限内未完成或项目完成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项目验收的,不再安排新的资金支持。2016年度通过其他渠道已获得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将不再予以支持。
(五)技术改造、基建、生产线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不予受理。
(六)项目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完整,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申报企业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
(一)2016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申报表。
(二)2016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材料。
(三)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必须提供由中介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带条形码)。
(四)2016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分地区汇总表。
以上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按顺序胶装。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将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分别报送企业所在地区经信委(经委)、财政局,具体报送时间由各地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二)各地经信委(经委)会同财政局对申报企业上报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各地经信委(经委)会同财政局联合行文,汇总填写《2016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分地区汇总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附电子版光盘一份)于2016年5月12日分别报自治区经信委、财政厅,(具体受理地点另行通知),过期不予受理。兵团企业由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委按程序组织申报。
六、项目审核程序
各地、州、市要积极做好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自治区经信委、财政厅共同对申报材料行进形式审查,之后委托各行办或行业协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择优给予支持。
七、联系方式
自治区经信委科装处
联系人:万嘉钰
电 话:0991-4523014 4542277(传真)
邮 箱:jzc@vip.163.com
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人:石 华
电 话:0991-2816324 2826453(传真)
附件:1.2016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申报表
2.2016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
提纲
3.2016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分地区汇总表
4.2016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各地
推荐项目数列表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xls
附件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