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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工作
阅读次数:正在读取 /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18-01-22 /【字体:
  
   

    一是统一部署,地方为主。各示范城市政府将创建活动作为专项工作进行部署,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明确支持示范超市创建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示范城市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标准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标准、措施、指标。研究采取针对创建对象的激励措施,确保示范创建活动出成效,凝聚示范带动的正能量,全面推进示范超市创建活动。  

    二是注重宣传,正面引导。在创建工作中,及时加强指导,解决超市在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引导超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倡导规范管理、合法经营、诚信兴商,引导健康、理性消费,树立诚信意识,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  

    三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创建工作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最高目标。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创建“放心肉菜超市”宣传报道,及时公布创建工作信息,将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工作指标、考核评价标准,以及参与创建的超市名单、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结果、投诉举报情况、考核评价过程和结论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创建工作,增强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舆情监测,主动征求和认真听取消费者、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的意见建议。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通过有奖举报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反映或举报示范超市肉菜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超市做好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公示,及时解决群众消费投诉,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使创建活动符合群众切身需求,解决群众关注问题,提升群众消费信心。  

    四是总结经验,推广提升。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创建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完善的工作措施;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交流和推广授牌示范超市的经营管理经验,指导食品零售行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大正面宣传引导,组织新闻媒体对授牌示范超市进行宣传报道,在行政审批、评先评优、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增强示范超市的荣誉感,引导更多的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主动申请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自治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适时召开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议,梳理和交流各地在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