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全国质量经理职业资格统一考试新疆地区报考事项的通知
阅读次数:正在读取 /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13-06-02 /【字体: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提高我国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培养一批符合企业要求的质量管理专业人才,中国质量协会与中国企业联合会共同建立了“质量经理(CMQ)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该资格已列入我国职业经理资格序列。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认证的申请者将被授予由中国质量协会与中国企业联合会共同颁发的“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证书”。2013年质量经理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0月举行。现将新疆地区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考 试 时 间:10月27日(星期日)
新疆考点地址:自治区质量协会(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二、考试大纲及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为笔试,题型分为选择和论述两种题型。
2.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其中选择题为闭卷80分钟;论述题为开卷100分钟,中间间隔5分钟,进行试卷切换。
3.考试内容包括六个模块:“质量和质量管理”、“质量驱动力”、“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技能和方法”以及“质量管理工具”。具体见《质量经理知识大纲》。
三、报考条件
1.承诺并遵守《质量经理行为准则》;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5年以上质量相关工作经验,包括至少2年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四、报名办法
1.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自7月1日起开始,9月10日截止。具体报名流程和说明,请咨询自治区质量协会秘书处。
2.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因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注册认证
考试合格者,申请认证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1.《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申请表》(需要单位盖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扫描件/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中级质量工程师、六西格玛黑带资格证书等)。
申报者可以通过自治区质量协会秘书处协助办理注册认证。
六、收费标准
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考试测评费标准:1600元/人。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协会统一组织报名人员可享受机构优惠价1200元/人。
因考试成绩不合格,当年未能申报认证的人员,可在三年内继续申请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缴纳补考费300元/人,通过后即可申报认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晶 王琳萍
电话/传真:0991-5814455 4582217 13579285182
E-mail:nsr96@sina.com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