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量协会创立于1980年,是自治区成立最久的社会组织之一,具有社团法人资格。接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业务监管,同时接受政府质量管理部门和中国质量协会、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
自治区质量协会成立40多年来,始终坚持政治立会,党建引领发展,坚持文化铸会,品质立德育才,坚持服务兴会,不负时代使命。认真践行“专业服务社会 质量追求卓越”宗旨,坚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理念,在服务企业质量品牌建设、推行卓越绩效、促进标准化、培育质量管理人才、厚植质量文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受到了政府、企业和社会一致好评。
拥有一支高素质专家队伍,深刻理解“两个结合”重大意义,主动担负文化使命,开展“质量专家企业行、质量大讲堂”,人才培育“雨露”计划,群众性文化惠民项目等公益服务,促进人本质量提升,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建设质量强国,为新时代质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自治区质量协会将聚焦《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质量强区战略任务落实,服务支撑“一带一路”建设,不负时代,勇担使命,坚定不移走专业、规范、品质化道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提供信息交流平台——设有新疆质量协会官网(www.xjaq.com.cn)、微信公众号(新疆质量协会),会员钉钉等。以上平台可为会员定期发布企业动态和企业需求,产品和技术推广等信息。
新疆质量协会
会员服务钉钉群
二、提供企业管理咨询、卓越绩效模式咨询(包括各级政府质量奖)、现场管理咨询、精益生产咨询等服务。
三、提供用户满意工程的指导,为企业开展质量评价服务(包括市场调查、满意度调查)。
四、组织、推广全区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活动,培训质量管理骨干,组织评审、命名我区QC小组活动取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企业开展QC小组活动的培训及咨询业务,对有需求的企业进行立项和指导。推荐全国优秀QC小组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推荐评审、品牌创新成果发布、品牌故事大赛等活动,并推荐参加全国性评审和演讲比赛。
六、立足于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采用多种形式普及质量知识,覆盖全岗位的系统培训。
七、联合各方专业机构制定发布团体标准,引导企业科学、有效地开展各项质量活动。
八、为单位会员提供质量、技术创新、科技等项目的申报辅导和支持,并提供免费或有偿的学习交流、培训等活动。
九、发挥我区公平贸易工作站功能作用,为单位会员提供贸易摩擦应对、涉外法律援助等服务。
单位会员应按照《新疆质协章程》中规定缴纳会费条款的要求,每年向协会交纳一次会费,会费标准:副会长单位年交纳会费5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年交纳会费3000元/年;理事单位年交纳会费2000元/年;会员单位1000元/年。
会员还享有以下优先和优惠:
1、可以参加由新疆质协举办的质量方法或经营管理方面的公益类讲座或培训以及企业、行业间的技术交流活动;
2、有听取学术报告、参观学习、参加全区性质量管理会议等活动的优先权;
3、有取得协会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方面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
4、在新疆质协官网“会员风采”栏目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推送会员的相关信息。
有意申请加入新疆质协的企业需要填写“入会申请表”(见附件),并须加盖公章。该表可在新疆质协官网下载(网址:www.xjaq.com.cn),也可以直接与新疆质协会员服务部直接联系。
备 注:开户行及账号(一般纳税人)
户 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协会
开户银行:工行乌鲁木齐友好南路支行
账 号:3002 0137 0902 4902 591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协会
入会条件
新疆质协会员包括:企业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
一、申请加入新疆质协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企业会员: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全区各类型企业(含事业单位等各种组织),自愿申请,经批准后成为新疆质协企业会员。
团体会员:依法登记的各地区、行业质协是本协会的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具有较高质量管理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入会,经批准后成为新疆质协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条件:
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多年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质量管理工作者;
有较深的质量管理理论基础,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专家学者;
在提高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者;
名誉会员:在质量管理学术研究上有较高成就,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外籍质量管理人士,通过申请可批准为名誉会员。
二、会员入会程序
提交入会申请书;
经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员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
由会员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办理入会手续并发放会员证。
会费收取标准:
(1)会员单位 1000元
(2)理事单位年交纳会费 2000元;
(3)常务理事单位年交纳会费 3000元;
(4)副会长单位年交纳会费 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