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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第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初选企业名单的公告
阅读次数:正在读取 /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15-06-16 /【字体:

2015年2号

发布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5-06-08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等环节,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出第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初选企业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6月8日至6月2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质量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意见及证明材料(个人请使用真实姓名,单位请加盖公章,并注明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自治区质量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邮编:830004,联系人:赵江漫,联系电话(传真):(0991)2312534  电子邮箱:xinjiangzhjm@126.com

 

 

第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初选企业名单

1、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新疆蓝山屯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