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进出口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阅读次数:正在读取 /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16-10-14 /【字体:大 中 小】
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 毕克新
进出口食品安全是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编制“进出口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对于健全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进出口食品贸易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三五”进出口食品安全事业规划的总体思路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提升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的关键时期。“十三五”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实现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目标涉及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实现治理法规体系现代化。按照“预防为主、风险评估、全程控制、国际共治”原则,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完善的配套规章,形成由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双多边协定组成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二是实现治理机制现代化。以全球食品供应链责任配置为主线,制定覆盖生产、加工、仓储、进出口等各环节的全供应链治理措施,形成科学严密、高效便利、协调统一、公开透明的治理制度体系。三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以“一核四翼”为主要内容的“互联网+进出口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信息平台,建成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境外体系评估审查、基层监管三支国际化、专业化队伍,检验检测能力继续保持国际水平。四是实现治理方式现代化。全面建立与主要贸易国家的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协调,形成各负其责、互联互通、共治共享的国际食品安全共治新格局。
二、“十三五”期间进出口食品安全事业的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紧密围绕主要目标,切实抓好进出口食品法律法规体系、现代化治理体系、基础支撑体系、国际共治体系等主要任务的建设。
(一)坚持系统规划,全力完善治理法规体系。对现行进口食品安全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和修订,积极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20余部配套规章的制修订工作,集中力量清理、完善和制定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配套的局令、公告和规范性文件。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创新进口治理机制。一是开展“清源”行动。加强进口食品准入管理,完成50个进口食品主要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体系评估审查和回顾性检查。完善进口食品随附官方证书制度,逐步完成对进口食品随附官方证书的全覆盖。制定进口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管理办法,指导进口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进行审核。完善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制度,实现所有进口食品进出口商通过备案系统全面备案。探索完善境外预检验制度,制定进口食品境外预检验工作管理规定。二是改革进口食品口岸检验机制。建立以风险评估、监督抽检、合格评定和分类监管为主要内容的进口食品口岸监管制度。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评估模型,确定所有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管合格评定方式,制定并发布进口食品国家抽检计划,对进口食品实施分类监管,基于风险评估将口岸监管方式分为常规监管、强化监管、扣留监管、暂停进口等。三是有序开展指定口岸建设。合理有序推动肉类、冰鲜水产品等进口食品指定口岸建设,“十三五”期间将新建20个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指定口岸,注重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四是全面提升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动进口食品全过程追溯机制的落地,在重点领域、重点产品,依靠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加快建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三)坚持转变职能,全力改革出口治理机制。一是推进“一标两市”行动。推动国内与国际标准并轨,推动地方政府建设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十三五”期间,新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14个,其中重点支持中西部建设10个食品安全示范区。推动出口食品“同标同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培养“同标同质”示范企业100家,创建国际品牌100个、国内品牌500个。二是改革出口食品监督抽检模式。按照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三位一体基本原则,建立国家、地方两级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制度,全面实施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管理办法。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出口食品抽检机制。开展出口食品安全过程防护行动,“十三五”期间实现出口食品企业实施安全防护计划覆盖率达到60%,实施防护计划企业技术骨干的食品防护知识受训率达到100%。三是保障供港澳台食品安全。组织供港蔬菜农残专项抽查,推进国家监督抽检与供港澳监督抽检计划的协调,保障供港澳食品符合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和澳门《食品安全法》等法规。
(四)坚持夯实基础,全力提升治理能力。一是加快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全面构建“互联网+进出口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以风险评估模型为核心,体系评估审查系统、产品追溯系统、监督抽检系统和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系统为四翼,建立“一核四翼”进口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其与ECIQ主干系统和各实验室管理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二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人才培训“繁星计划”。开展风险评估培训,培养风险评估专业人才100人,培养专业化境外体系审查员100人。开展监管人员全员培训,推动“进出口食品安全讲堂”等培训平台建设,确保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三是加快检测技术储备。构建以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省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地方检验机构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10个国家进出口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加强基准实验室和仲裁实验室建设,推进快速筛查技术、前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现场快检设备研制等进口食品安全关键技术攻关。四是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探索建立学会协会、中检集团、港中检公司等在境外预检验、第三方检验机构认定等在质量安全提升方面的合作机制,全面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五)坚持主动服务,全力转变治理方式。一是强化国际共治机制。与主要食品贸易国家建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互认机制,建立健全境外体系评估审查、随附官方证书、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和出口商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二是深化双边合作交流。全面推进与主要贸易国之间建立畅顺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机制,落实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食品安全合作协议,及时交流和互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风险信息。三是加强多边国际合作。增强参与WTO、CAC等国际组织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沟通机制,继续办好“食品安全合作论坛”,巩固中美欧食品安全磋商机制。四是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以服务“三大战略”为抓手,在内陆地区建设一批进口肉类、冰鲜水产品指定口岸,服务内陆地区扩大对外开放和区域经济发展。加快自贸实验区经验复制推广,完善“京津冀”进出口食品安全“一体化”建设。